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法规 > 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摘要转发《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864号决义的通知》的通知

署监一[1993]1416号颁布时间:1993-11-20

     1993年 署监一[1993]1416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外交部外发[1993]21号文件《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864号决议的通知》 摘要转发你关,并就海关监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五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对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 (简称安盟)实行制载的第864号决议。决议规定禁各国向安盟出售或供应军火和有 关物资、提供国事援助和石油及石油产品。在联合国对安盟实行制载期间,各海关对 运往安盟的上述物资,一律不予放行。 在执行中如遇重大政策性问题请及时报告总署。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