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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库﹝2017﹞164号颁布时间:2017-09-30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现公布2017年四季度国债发行计划(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国债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2017年四季度国债发行计划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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