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债务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3号 颁布时间:2013-03-21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2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2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3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3年2月21日,票面年利率为3.52%,按半年付息,每年2月21日、8月2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3年2月2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31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52%。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3月27日起与原发行部分26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3月20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