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债务 > 正文
财库[2011]4号颁布时间:2011-01-04
2009-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程序,财政部制定了《201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现予以公布,请照此执行。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90号
下一篇:财政部关于2011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