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财政法规 > 正文

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40号--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40号颁布时间:2016-04-08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
                               2016年4月6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