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财政法规 > 正文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第一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的通知

财建[2009]153号颁布时间:2009-0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和73家汽车生产企业、177家摩托车生产企业签订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现将已签订《协议书》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名单及其产品目录公布,列入目录的产品方能享受财政补贴,请遵照执行。目录将根据企业申报或工信部公告调整情况更新。
  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本通知(连同附件)尽快转发,落实到乡级财政部门。
  附件:1.轻型载货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rar
  2.微型客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xls
  3.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rar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