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奥地利AVL公司预提所得税的批复
皖国税函[2003]660号颁布时间:2003-11-08
2003年11月8日 皖国税函[2003]660号
芜湖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奥地利AVL公司预提所得税的请示》(芜国税发[2003]
100号)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地利AVL公司取
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007号),
同意对奥地利AVL公司向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转让汽车发动机技术取得的特
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所得税。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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