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黑国税发[1999]101号颁布时间:1999-07-08
1999年7月8日 黑国税发[1999]101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试行)〉的
通知》(国税发[1999]92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搞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省局决定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以计财处为主、监察室配合负责管理全省国家税务局系
统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市(地)县局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也应归口计财部门负责管
理,监察等部门配合。请一并贯彻实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