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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征〔2015〕22号颁布时间:2015-07-17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滨海新区一至六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11〕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业务的条件,并于2015年6月1日起受理以上业务。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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