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青海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废止一批有关税务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23年第1号颁布时间:2023-01-28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许可工作,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对有关税务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全文废止《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即办范围的公告》(2017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青海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更新<青海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3年1月28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