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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厅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财综字[2019]827号颁布时间:1970-01-01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票据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青海省财政厅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下级财政部门和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转发并遵照执行,同时将改革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联系人及电话:马小琴0971-6145599

  附件:青海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青海省财政厅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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