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7]91号颁布时间:2007-07-11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7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为做好2007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规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7]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2007年全区整规工作要点 
  2007年,我区整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 
  (一)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1.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继续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4]23号),全面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管理。 
  (1)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做好节假日市场、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农村市场整治工作。一是对全区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为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势头打下基础;二是对全区食品广告、食品包装标识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冒牌食品违法行为;三是在今年9-10月开展对中秋、国庆“两节”节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月饼市场;四是在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开展餐饮行业、商场超市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 
  (2)继续开展家畜定点屠宰管理专项治理。一是整治不合格的屠宰厂、场(点),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取缔,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开展家畜定点屠宰厂分等定级评审试点工作,促进我区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上新台阶。三是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生猪屠宰进点率,确保屠宰进点率县城以上达到95%,乡镇达到92%。 
  (3)深入开展酒类专项整治,确保全年不发生毒酒事件。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酒类经营许可证核发率达到90%以上;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商务部颁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25号),推行酒类流通管理溯源制度,到2007年底,《酒类流通随附单》推行率达到90%以上,散装白酒销售贴标率达到90%以上。 
  2.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餐饮卫生监管。扩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范围,规范食品卫生许可和管理。加强对餐饮行业和学校、工地食堂的监管,提高餐饮卫生水平。 
  4.继续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强化日常监管,推动行业自律。严格市场准入管理,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对药品生产企业认证(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二)继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的要求,制定实施2007年广西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2.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打击售卖盗版光盘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3.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权利人、社会公众和有关执法机构服务的功能;完善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机制,规范举报投诉件的办理;健全现有举报投诉渠道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便利畅通的举报投诉服务系统。 
  (三)严厉打击各类商品欺诈。 
  1.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虚假广告,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中的欺诈行为。 
  2.加强对投资、招商、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介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众型欺诈行为。 
  3.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法律规定。加大对易受骗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识假防骗能力。 
  (四)严厉查禁传销。 
  1 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教育和疏导受骗群众。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的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2?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各级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层层动员、教育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经济邪教”本质和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极大危害,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查禁传销行为。传销活动比较活跃的市、县,要集中打击,专项治理。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定于2007年7-8月对这些地区进行重点抽查。 
  (五)针对其他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治。 
  1?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烟草、酒类等产品的违法行为,遏制制售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反弹势头。 
  2?打击非法行医和地下黑血点(站)。重点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包医疗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3?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和向农民销售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工作。 
  4?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整顿土地、文化、货币、证券、外汇、保险、建筑、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财经秩序。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 
  (六)坚决打击走私。 
  自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已做出专门部署,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沿海、沿边市县要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共同做好打击走私工作。 
  (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1?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实施公安派驻行政执法机关联络室制度;细化信息反馈、证据保全、案件移送等工作程序;增强衔接制度的法律效力。 
  2?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结合重点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移送、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破、起诉等行为,增强衔接的透明度,落实衔接责任,保障有效监督。 
  (八)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提高经济领域诚信水平。 
  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诚信宣传、创建活动。一是于2007年9月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二是与自治区精神文明办等部门一起,认真组织、做好广西商贸企业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共铸诚信”、“价格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 
  2?加快诚信制度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失信行为进行综合治理。扩大信用需求,促进信用健康发展。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健全诚信自律机制。加快地方诚信体系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2007年我区整规工作主要活动安排。 
  1-2月:开展农村商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已进行)。 
  3月: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和向农民销售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已进行)。 
  4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已进行)。 
  5月:开展对投资、招商、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介的监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众型欺诈行为。 
  6月: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烟草等违法行为活动,重点打击非法拼装车、“地条钢”等违法犯罪行为。 
  7月: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行为活动。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虚假广告,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8月: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活动,重点打击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中的欺诈行为。 
  9-10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11月:开展严厉查禁传销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12月:开展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重点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 
  (二)各个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活动,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整治活动,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活动,由自治区工商局牵头。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工作。 
  (三)探索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继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细化有关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继续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形式的综合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查处在市场监管中失职渎职的案件,切实纠正和防止打击不力的现象。对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放纵犯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厉查处。要运用现代化技术增强执法手段,推进执法技术革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2?加强基础工作,促进整规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建设。要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自治区整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专项整治工作通报制度以及联合督查、沟通协调、案件督办、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研究,建立市场经济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预警机制。 
  (四)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 
  坚持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日常宣传与专题报道、正面引导与批评曝光、传统手段和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相结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工作内容,制定专题宣传报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宣传。通过“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计量信得过”、“价格诚信”、“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纳税”等诚信创建活动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倡导守法经营、明礼诚信的社会价值观。发挥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群众团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制约侵权行为,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领导 
  整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随着工作不断深入,面临的形势将越来越复杂,任务将越来越繁重,这对我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整规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整规办的职能与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整规工作稳步发展。 
  各市、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整规工作,努力完成今年专项整治目标,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