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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教育费附加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财教[2007]7号颁布时间:2007-02-02


各市财政局、教育局:
  现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教育费附加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32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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