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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甘国税发[2003]17号颁布时间:2003-01-23

     2003年1月23日 甘国税发[2003]17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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