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1号颁布时间:2003-01-07

     2003年1月7日 甘国税函发[2003]1号 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的通知》(财税 [2002]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欠税豁免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