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桂地税发[2003]119号颁布时间:2003-07-11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70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