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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警部队开展生产经营征税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1995]195号
颁布时间:1995-10-09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武警部队开展生产经营征税问题的通知
》([1994]财税字06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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