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财税[2012]10号颁布时间:2012-06-06
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局、直征局、外税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了解我市营业税纳税企业信息,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将开展厦门市营业税纳税企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1年度的营业税纳税企业(含增值税纳税人兼营营业税业务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全年申报营业税应税收入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二、调查内容
调查数据为所属期为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和纳税申报数据,表样详见附件。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企业可登陆厦门市财政局或者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首页漂浮图片链接“厦门市营业税纳税企业调查”栏目,根据提示登录系统填报数据、审核后在线上报。
四、调查时间:
五、相关要求
调查数据填报质量的高低,是财税部门制定财税政策、加强税政分析的重要基础。请地税局各区分局、直征局、外税分局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按时、准确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为确保调查质量,市财政、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在调查期间将抽查部分企业数据进行重点审核,如有疑问,将采用电话或实地检查等方式复核。
附件:《厦门市营业税纳税企业调查表》(表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