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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我市营业税纳税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厦财税[2012]10号颁布时间:2012-06-06

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局、直征局、外税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了解我市营业税纳税企业信息,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将开展厦门市营业税纳税企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1年度的营业税纳税企业(含增值税纳税人兼营营业税业务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中全年申报营业税应税收入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二、调查内容

  调查数据为所属期为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和纳税申报数据,表样详见附件。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企业可登陆厦门市财政局或者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首页漂浮图片链接“厦门市营业税纳税企业调查”栏目,根据提示登录系统填报数据、审核后在线上报。

  四、调查时间:59-522

  五、相关要求

  调查数据填报质量的高低,是财税部门制定财税政策、加强税政分析的重要基础。请地税局各区分局、直征局、外税分局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按时、准确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为确保调查质量,市财政、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在调查期间将抽查部分企业数据进行重点审核,如有疑问,将采用电话或实地检查等方式复核。

附件:《厦门市营业税纳税企业调查表》(表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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