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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7]247号
颁布时间:2007-10-23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03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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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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