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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7-10-22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组织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检查内容多,要求严,且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部门间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扎实推进,确保企业涉税治乱减负工作检查取得实效。
二、检查的内容除总局《通知》明确的外,还包括此前总局、省局下发的有关“两个减负”的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力求通过此次检查,促进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切实落实。
检查情况务于11月8日前上报省局(征管处)。情况报告应包括: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治乱减负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负担的情况和建议,可另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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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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