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2003年、2004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4]403号
颁布时间:2004-09-13
2004年9月13日 冀国税函[2004]40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2003年、2004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 通知》(国税函[2004]9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 行。 一、调整后的2003年、2004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分别放置在“省局服务 器/_部门公共目录/省局下传文件/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2003年退税率文库 (20040820)”、“省局服务器/_部门公共目录/省局下传文件/出口货物退税 率文库/2004年退税率文库(20040820)”路径下,请速下载。 二、各市要及时通知出口企业,更换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及审核软件中的出口货物退 税率文库,按总局文件的要求做好部门产品退税率调整后的出口退税工作。 三、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在使用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2003年、2004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上一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解决2003年累计欠退税出口退税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