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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指标分配的通知
石国税函[2004]32号
颁布时间:2004-02-04
2004年2月4日 石国税函[2004]32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 指标分配的通知(冀国税函[2003]6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指标 分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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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地方所得税继续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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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2003年度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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