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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市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房产税的批复

津地税地[2006]第21号颁布时间:2006-05-18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减免房产税的函》(津人口计生委函[2006]7号)收悉。鉴于你委所属天津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天津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天津市计划生育研究所、天津市人口情报中心、《人口与家庭》编辑部经费困难的实际情况,为支持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你委所属以上五个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收入,免征2006年度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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