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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明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制问题的函>》的通知
津国税征[2006]第3号
颁布时间:2006-03-14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明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制问题的函)》(征便函[2006]12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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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离任回国进境白用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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