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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流[2004]第65号
颁布时间:2004-12-23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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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尿素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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