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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的通知》
津国税退[2005]第22号
颁布时间:2005-04-01
2005年4月1日 津国税退[2005]第22号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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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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