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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外[2003]73号颁布时间:2003-07-31

     2003年7月31日 津国税外[2003]73号 涉外税收各征管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 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 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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