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流[2004]68号颁布时间:2004-12-10

     2004年12月10日 津国税流[2004]6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海 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4]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