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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特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外[2003]98号颁布时间:2003-11-13

     2003年11月13日 津国税外[2003]9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海 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特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 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3]1124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特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 备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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