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目标考评及2005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

郑政文[2005]8号颁布时间:2005-01-14

       2005年1月14日 郑政文[2005]8号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目标考评及2005年度目标制定工作的 通知》(豫政[2004]79号)要求,现将我市2004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及2 005年度目标制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4年度目标考评工作   2004年度目标考评工作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运用调查、 统计方法,确保目标完成情况的真实可靠。   (一)考评程序   (1)自查自评。各县(市)、区承担省定责任目标的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 逐项对照检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郑政文 [2004]150号)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的执行结果和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完 成情况,向市政府写出自查总结报告,于2005年1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一式 3份)。   (2)考核认定。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省定责任目标执行结果的认定,由市统 计局根据各项统计指标提出认定结果,于2005年1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一式 3份)。对各县(市)、区目标执行结果的认定,具体分工是,市统计局:纳入考评 范围的各项统计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国债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 市财政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和确保县乡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 发放;市商务局: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外贸易出口总额;市旅游局:旅游目标; 市农开办:扶贫目标;市民政局: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目标;市劳动保障局:城 镇新增就业人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国有 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发放率(达到10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市人口计生委:人口自然增长率;市农业局:减轻农 民负担目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核认定工作。认定结果于2005年1月底前报市 政府督查室(一式3份)。   (3)集中考核。2005年2月20日至3月10日市政府组成考评组赴各县 (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考评,检查核实各单位200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考评方式主要是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   (4)综合评定。市政府督查室于2005年3月底前对各县(市、区)、市政 府有关部门目标执行结果按年度目标完成综合排序,提出考评、奖惩意见,报市政府 常务会议审定,4月份召开全市表彰大会。   (二)奖惩   奖惩工作按照以奖励为主、精神鼓励为主、集体单位荣誉为主的要求实施。   1.奖励。对全面完成市下达的责任目标、成绩特别突出、综合评定位居前列的 县(市)、区政府承担省定责任目标的单位授予"郑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完成责 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对在责任目标管理中成绩比较突出的工作人员,授予“郑州市 人民政府2004年度目标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2.惩戒。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和总结中有虚报浮 夸现象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目标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由常务副市长李柳身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陈西川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秦晓辉任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孙兵、市统计局总经济师赵广 程、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任进书任副主任,并从市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   二、关于2005年目标制订工作   总的要求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年度重点工作,调整 和完善责任目标体系,建立以质量和效益指标为核心的科学的指标体系。   2005年度郑州市目标管理体系为5类33项(见附件1)。根据2005年 度目标管理体系,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要制定2005年度责任目标(草 案),于2005年1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承担省定责任目标的市政府各有关部 门(见附件2)要围绕自身职责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5年重点经济工作及重 要工作部署,制定2005年度本部门新承担的责任目标(草案),与2004年目 标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报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1:2005年度郑州市目标管理体系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增长率目标;非公有制经济地区生 产总值的比例;   2.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调增长率;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亏损面;   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一般预算收入,以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计划数为准);   7.对外贸易出口总额。   二、投资和消费拉动目标   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10.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   11.国债项目和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情况;   12.旅游业发展;其中,国内旅客人数和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率;旅客投诉 率控制,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13.城镇化率。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4.农民人均纯收入;   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省确定的年度扶贫目标任务;   17.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 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   18.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发放率(达到100%);   1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2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   21.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人员;22.城镇登记失业率。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3.人口出生率;   2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25.依法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 发放;   26.出境河流责任目标断面的COD浓度达到规定的指标;城市饮用水源地水 质达标率;城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   2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9.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 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0.“严打”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本地社 会大局基本稳定;   31.严格控制赴京、到省来市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 结案率;   32.加强安全生产,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3.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 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2:2005年度承担省定责任目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经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商务局、旅游局、农业局、 农开办、劳动保障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环保局、林业局、监察局、公安局、安 全监管局、信访局、纠风办、综治办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