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汴政办[2005]5号颁布时间:2005-01-17

     2005年1月17日 汴政办[200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开封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 执行。 附件:开封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强化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20 04年全市消防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消防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共计100分。具 体办法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分)   (一)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目 标明确,有针对性,并对上年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5分);   (二)贯彻落实《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措施具体,效果明显(5分);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得到深入贯彻落实,6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61号令要求(5分);   (四)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对重特大火灾以及造成死亡1人以上的火灾 事故责任的追查落实(5分)。   二、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分)   (一)尉氏县完成永兴镇、洧川镇的消防规划编制、评审、发布工作,市政消火 栓达到60个;通许县新增消防车一部,市政消火栓达到50个;兰考县完成县城消 防规划的编制、评审、发布工作,市政消火栓达到50个;开封县建成消防站并投入 使用,完成朱仙镇、陈留镇消防规划的编制、评审、发布工作,市政消火栓达到60 个;杞县完成消防队搬迁工作,完成高阳镇的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评审、发布工作, 市政消火栓达到80个(15分)。   (二)加大对消防事业的财政投入,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许县、杞县、 兰考县、开封县消防业务经费达到每月1万元,鼓楼区、顺河回族区、龙亭区、南关 区、郊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业务经费达到每月3000元,并及时拨付,无挤占、 挪用现象(5分)。   三、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15分)   (一)各区(郊区除外)已建成社区的三分之一正常开展消防工作,消防组织健 全,制度落实,消防设施完善,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15分);   (二)五县和郊区认真贯彻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意见》,坚持 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选择3- 5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15分)。   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20分)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定,整改措施到位(5分);   (二)原立案挂号的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整改(15分)。   五、消防监督执法(10分)   (一)执法严格,程序规范,无行政败诉案件(3分);   (二)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小型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 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易燃易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效果明显(4分);   (三)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处罚标准,无乱 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现象(3分)。   六、火灾事故(15分)   (一)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8分);   (二)按火灾死、伤人数同本县区人数的比例排名,第一名得7分,其余依次降 低0.5分。 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由市消防部门负责,市政府对完成消防工作目标成绩突出 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消防工作年度目标 的予以通报批评。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