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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沪财会[1999]150号
颁布时间:1999-12-01
1999年12月1日 沪财会[1999]150号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1999年11月20日 财会字[1999]4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 现将《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近来,企业之间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会计核算,现对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 如下: 一、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与债务重组的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 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其中,让 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帐面价值的金额 偿还债务。债务重组的结果是债务人获得债务重组收益,债权人发生债务重组损失。 因此,在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作出了让步,则按《企业 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债权人未作出让步的会计处理 (一)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本企业存货管理的。企业应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 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债权的账面余额扣 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债权的账面 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2、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企业应按债权的账面余 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3、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为投资的。企业应按债权的账面余额,借记“短期投 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或“长期投资”,下同)等科目,贷 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4、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需委托外单位销售,或委托外单位加工后销售的,按 上述第1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后,再按委托加工物资(材料)、委托代销商品处理。 5、债务人以部分非现金资产和部分现金资产抵偿债务。企业应按债权的账面余额 减去接受的现金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量所接受非现金资产的价值, 并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6、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同时债权人支付部分现金的。企业应按债权的账 面余额加上支付的现金,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计量所接受非现金资 产的价值,并按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以其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债务人以其存货清偿债务的。企业应按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 科目,按债务的账面余额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 “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增 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存货成本 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产品销售成本”,“商品销售成本”等)、“其他 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产成品”、“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 2、债务人以其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企业应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 理”科目,按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 “固定资产”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同时,按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固定资产净值加上 清理费用等,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固 定资产净损失”科目。 3、债务人以所拥有的投资清偿债务的。企业应按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 款”等科目,按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 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 准备并在处置时同时结转其跌价准备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 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同时冲减已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债务人以部分非现金资产和部分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企业应按支付的现金, 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务的账面余额减去以现金 清偿的部分后的金额,作为债务的账面余额;以非现金资金资产抵偿债务的部分,按 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同时债权人支付部分现金的。企业应将接受的 现金记入“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存货抵偿债务的,按债务的账面余额加上收到的现 金后的金额,减去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差额,确认为收入,并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 理;以存货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按债务的账面余额加上收到的现金后 的金额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并按上述原则 进行会计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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