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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一[2001]18号
颁布时间:2001-04-02
2001年4月2日 沪财企一[2001]18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近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上海市20 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沪劳保综发 [2001]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00年度职工平 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2001年3月1日 沪劳保综发[2001]17号 各区、县劳动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2M0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420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为18531元),月平均工资为1285元,比1999年增长9.0%。 二、2000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856元(其中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为17924元),月平均工资为1155元,比1999年增长 5.3%。 凡按2000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以上水平和增长 率执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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