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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提高治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
冀财企[2005]9号
颁布时间:2005-01-13
2005年1月13日 冀财企[2005]9号 各市财政局、有关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企 [2004]3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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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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