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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贸协作克服“非典”疫情对外贸影响的通知》的通知

冀外经贸计财字[2003]26号颁布时间:2003-07-11

     2003年7月11日 冀外经贸计财字[2003]26号 各市外经贸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贸协作克服“非典”疫情对外贸影响的通 知》(商规发[2003]154号)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领会通知的精神,团结一 心,密切合作,发扬我省税贸协作的优良传统,加快退税进度,采取多种形式,为扩大 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努力克服“非典”疫情的不利影响,促进我省外经贸的持续稳定增 长。 各市外经贸局要注意分析“非典”疫情对企业和出口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重点出 口退税企业的影响,并于8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外经贸厅。 附件: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贸协作克服“非典”疫情对外贸影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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