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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1]16号
颁布时间:2001-06-06
2001年6月6日 冀政办函[2001]1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外经贸厅《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九五”期间,我省机电产品出口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全省机电产品出口由 19951年的2.83亿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5.65亿美元,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0%上 升到15.3%,按创汇额在全国的排位由第12位上升到第10位。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 还有很大差距,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推动“十 五”期间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十五”期间全省机电产品出口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总体思路:以加入WTO为契机,国际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扩大出口为目 标,从抓好一批重点企业人手,调整优化出口结构,促进规模经营,加强出口生产体系 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加强 协调、监督和服务,实现机电产品出口快速发展,为扩大全省对外贸易,促进国民经济 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发展目标:“十五”期间全省机电产品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2%以上,力争达到 15%;2005年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10亿美元以上,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20%。 二、确定并重点支持一批省机电产品出口重点联系企业 “十五”期间选定100家有出口发展潜力的机电生产企业,作为省机电产品出口重点 联系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联系企业)。其发展目标是:“十五”期间出口额年均增长 17%以上,2005年出口额超过6.7亿美元,力争达到7亿美元,占全省机电产品出口总额 的比重由53%上升到70%,其中25家企业年出口创汇超千万美元。经过几年的努力,使 100家重点联系企业成为我省调整出口结构的骨干和依托,成为全省机电产品出口实 现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 省、市机电产品出口工作要重点围绕100家重点联系企业的出口发展提供全方位 支持和服务。各市和省计划、经贸、财政、外经贸、税务、银行、外事、海关、商检等 部门要通力协作,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出台的财政、金融、 出口退税、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境外设点办厂、国际市—拓、出国简化手续、人才 培训进口配额等方面的扶持鼓励政策,要集中用于支持重点联系企业,全面提高重点联 系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重点联系企业由省外经贸厅(机电办)会同省有关部门选定, 并根据其出口发展状况,每年适当调整。 三、大力调整出口结构,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努力扩大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 机电产品出口。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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