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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审批管理行政许可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综[2004]14号
颁布时间:2004-02-12
2004年2月12日 冀财综[2004]14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审批管理行政许可收费的通知》(财综 [200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关于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审批管理行政许可收费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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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不宜收取社会福利生产发展基金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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