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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通知
冀财统[2000]12号
颁布时间:2000-08-10
2000年8月10日 冀财统[2000]12号 各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集团公司: 现将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 与确认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执行中要与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起来, 注意总结经验,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
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资本保值增 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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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共河北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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