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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冀国资字[2003]106号
颁布时间:2003-12-15
20031215 冀国资字[2003]106号 各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省属企业: 为了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推动我省 国有企业改革,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 知》(国资评价[2003]7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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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3年度省属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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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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