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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家庄分局、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银石发[2000]130号
颁布时间:2000-04-06
2000年4月6日 银石发[2000]130号 中国人民银行辖内各县(市)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各市支局;河北省各市外 经贸局(委)、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 下发的《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银发[2000] 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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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申规范进出口企业经营行为严禁各种借权经营和挂靠经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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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九部门《关于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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