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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银石发[2001]338号
颁布时间:2001-11-08
2001年11月8日 银石发[2001]338号 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河北省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石家 庄市商业银行,河北省各市外经贸局(委)、河北省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帐 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01]2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行。各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可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也可办理与出口退税相关的其他 贷款业务,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备案。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帐户托 管贷款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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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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