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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区、县有线电视自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字[1996]第89号 财综联[1996]13号
颁布时间:1996-03-20
1996年3月20日 津价费字[1996]第89号 财综联[1996]13号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 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近年来,我市部分区、县相继组建了有线 电视台(网),其入网费、收视管理费均已批复执行,最近,西青区、津南区、 北辰区和宝坻县有线电视台(网)己建成并申报确定收费标准,为规范收费行为, 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有线电视台及市内六区有线电视台(网)对自愿入网的用户一次性收 取入网初装费200元,收视管理费每月8元(含中央加密频道3元)。 二、其它各区、县有线电视台(网)对自愿入网的用户一律一次性收取入网 初装费300元,收视管理费每月9元(含中央加密频道3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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