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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三[2002]117号
颁布时间:2002-11-11
2002年11月11日 甘地税三[2002]117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 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 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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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甘肃省工业交通公司请求明确投资分回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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