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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兰州卷烟厂“吉祥兰州”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289号
颁布时间:2003-11-17
2003年11月17日 甘国税函发[2003]289号 兰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甘肃兰州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 格的通知》(国税函[2003]1163号),对兰州卷烟厂“吉祥兰州”卷烟消 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 计税价格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元/条(200支) 兰州卷烟厂 吉样兰州 25×(59+25)硬盒 95.17 本通知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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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兰州卷烟厂“软特醇海洋”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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