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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防伪税控企业报税期限的紧急通知
甘国税明电[2003]18号
颁布时间:2003-05-13
2003年5月13日 甘国税明电[2003]18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防伪税控企业报税期限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现就 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期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报税期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期间报税、认 证、稽核和协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中2003年6月份的防伪税控企业报税期限 更改为6月15日。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须立即在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中对6月 份的报税期限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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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期间报税、认证、稽核和协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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