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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的通知
国税发[1997]126号
颁布时间:1997-08-01
1997年8月1日 国税发[1997]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全国税收工作“两个转移”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 革,力求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 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税务事宜和 提供税务服务的场所,是纳税人检验税务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 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因此,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新时 期治税思想的重要一环,对于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征纳关系、增强法 制意识、促进税收管理以及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税务机关务必从这一高度出发加以认识,并以此统一全体干部的思想,强化服务 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二、注重实效,保质保优。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重点在提高服务功能和服务 质量,力求功能全、服务好。办税服务厅作为一个场所允许规模不同,形式各异,不 求豪华,但求实用。各地要结合实际,从岗位设置、服务功能、办税效率、服务质量、 设施环境、税容税貌等方面出发,制定出最佳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合理规范,严格 考核,保质保优,切忌搞形式,走过场。1997年内,每个地市在所辖范围内要抓 好一个最佳办税服务厅,各省可以在此基础上选出各省的示范单位,总局将在适当时 候从中选优并向社会公布。 三、练好内功,促进管理。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的实质在于优化服务, 优化服务的目的在于不断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能力。服务能否真正优化,除了 外在的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态度热情、礼貌待人、语言文明外,更重要的是要让在 前台服务的税务人员熟练掌握税收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本领和与不同纳税人打交道 的应变能力。而具备这些良好素质的关键在于各级税务机关开展扎实的敬业爱岗教育 和业务技能培训。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抓住开展最佳办税服务厅创建活动这一契机, 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办税服务厅的全员素质,切实优化 服务,促进管理。 四、加强领导,及时反馈。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不仅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 重要措施之一,同时,对于税务系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为此,各级税务机关务必给予足够的重视,精心组织,精心指导,做到有方案、有 措施、有检查,确保此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各地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按月以 简报形式及时向总局反馈,以便组织交流和宣传,年终要提交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题报 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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