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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是否还要办税务登记证?

录入时间:2015-12-22

  问:企业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还要办税务登记证吗?

  答: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地税函〔2015〕855号)第四条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因此,企业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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