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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虚拟货币所得要缴税
录入时间:2008-11-03
【中华财税网2008/11/3信息】 问:我上月通过网络收购了玩家的虚拟货币,近日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并取得了1800元的收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我就取得的这笔收入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你转让网络虚拟货币所取得的收入应减除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20%的比例税率计算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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