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8-09-05
【中华财税网2008/9/5信息】 根据财税[2008]8号文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指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
保险营销人员佣金的纳税问题
下一篇:
发给公司高管人员的“车贴”是否计征个税,有无扣除项目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