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补发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7-11-06
问:我单位实行当月工资当月发放的发式,上月下旬新来一员工,由于错过了发放工资的时间,本月发工资的时候就给他补了半个月的工资。若按照一个半月的工资总额来算,就达到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但如果分开算,本月的工资额就达不到缴纳个税的标准,请问这种情况下,怎么来计算缴纳这个员工的个税?
答: 税法要求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代扣个人所得税,上述情况若按补发上月工资分两月计算个税则要由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因此若涉及金额不多,建议并入本月工资一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
年终一次性奖金如何倒算个人所得税?
下一篇:
生育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